本標準適用于純花生仁為原料,經(jīng)特種工藝加工制成的商品濃香和對外貿易花生油。
1 特征指標
1.1
具有濃香花生油特有的香味和滋味。
1.2 折光指數(20℃):1.4695~1.4720
1.3 比重(20/4℃):0.9110~0.9175
2 質(zhì)量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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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
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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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
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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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明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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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清、透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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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味、滋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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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味、滋味正常,無(wú)異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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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澤(羅維朋比色槽25.4mm)
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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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15
R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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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雜,%
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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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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酸價(jià),mgKOH/g
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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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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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熱試驗,280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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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色不得變深,無(wú)析出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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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衛生指標和植物疫項目
除按國家衛生標準GB2716-85《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》執行外,黃曲霉毒素B1不得檢出。
驗收規則
扦樣、分樣方法按GB5524-85《植物油脂檢驗
扦樣、分樣法》執行。
質(zhì)量指標有一項不符合規定時(shí),不得采用本標準名稱(chēng),但可改為其他用油,并符合相應油脂的質(zhì)量
指標。
濃香花生油中不得混有其他植物油和礦物油。
濃香花生油的出廠(chǎng)檢驗,由工貿雙方共同分批扦樣檢驗,出口檢驗由國家商品檢驗局或其批準的質(zhì)檢
單位負責進(jìn)行。
4 檢驗方法
折光指數:按GB5527-85《植物油脂檢驗
折光指數測定法》執行。
比重:按GB5526-85《植物油脂檢驗
比重測定法》執行。
透明度:按GB5525-85《植物油脂檢驗
透明度、色澤、氣味、滋味鑒定法》之一透明度鑒定執行。
氣味、滋味:按GB5525-85之3氣味、滋味鑒定執行。
色澤:按GB5525-85之2色澤鑒定執行。
水雜:水分GB5525-85《植物油脂檢驗
水分及揮發(fā)物測定法》執行。雜質(zhì)按GB5529-85《植物油脂
檢驗雜質(zhì)測定法》執行。
酸價(jià):按GB5530-85《植物油脂檢驗
酸價(jià)測定法》執行。
加熱試驗:按GB5531-85《植物油脂檢驗收
加熱試驗》執行。
5 包裝、標簽
包裝容器必須專(zhuān)用、清潔、干燥和密封,符合衛生要求。包裝標簽按GB7718-87《食用標簽通用標準》
執行。
6 儲存、運輸
貯存、運輸中要嚴格分類(lèi)、嚴防污染、確保安全。貯存于陰涼、干燥、避光處。
附加說(shuō)明:
本標準由商業(yè)部糧油工業(yè)局歸口。
本標準由青島植物油廠(chǎng)負責起草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瑞云、閔承騫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(yè)部1988-01-25批準
1998-06-01實(shí)施